案主帶著女兒來,要我為孩子的情況提供使用精油的建議。
案主和小女孩一起坐在我面前。女孩九歲大,她習慣用表情和動作來表達自己的需要,但不說話。例如,跟媽媽要手機來玩,她會伸手去要跟媽媽要手機,但不使用語言表達。
為了化解孩子端坐在陌生人面前的不安,我跟案主說,讓她做她平常會做的事情,她想玩手機就讓她玩,不用因為我在這裡而限制她,妳平常是怎麼跟她互動的,就按照妳平常的方式。
事實上,即使孩子要離開位子也沒關係,只要我可以看見她就夠了。
女孩拿了手機,繼續坐在位子上,把注意力放在手機螢幕上。我看著孩子,留意到她身上開始出現一些能量反應。